江西检察机关通报17起职务犯罪案12起涉

  26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检察机关通报一批职务犯罪案件:

  ●贵溪市检察院对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贵溪工程建设项目经理部主任余有朝,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起公诉,目前已开庭审理。

  ●贵溪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贵溪市农业局副局长卢银贵(正科级)涉嫌受贿案,贵溪市农业局下属单位象山水产场原党支部书记兼场长江根高等四人涉嫌贪污案,象山水产场紫云村小组村民江样明涉嫌共同贪污、行贿案。法院一审判处卢银贵有期徒刑十年;其他五名被告人也被判处六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

  ●日前,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立案查处了南昌铁路局向塘西车站原副站长刘仕伟(副处级)贪污一案。

  ●德兴市检察院反贪局办理的德兴市建设局原局长刘传金受贿案侦查终结,已移送公诉部门审查起诉。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侦查的信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吕春玲涉嫌滥用职权、贪污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上饶中小企业局融资担保科科长韩凤真,因滥用职权、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四年。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上饶市万年县中小企业局原局长张遇春涉嫌玩忽职守、单位受贿、挪用公款案,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上饶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民警夏兴、经济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刘跃和蒋伦武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德兴市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原主任周仲贵,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江西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赣东北分局原局长阙建林,因犯受贿罪、行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上饶县煤炭局报账员刘晓茵贪污案,日前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立案侦查的上饶县煤炭局原副书记张继卿受贿案,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上饶信州区检察院对德兴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原主任彭义柳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上饶信州区法院开庭审理信州区朝阳镇副镇长许大盛、朝阳镇石垅孔村原村支书郑冬武、朝阳镇石垅孔村副书记徐满鸿、辽河石油勘探局油田建设工程一公司运输分公司安全组组长徐升等人共同贪污案。

  ●横峰县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江西省公路开发总公司万年管理中心安全路产监管处原处长熊茂东提起公诉。

  ●铜鼓县检察院立医院医保办原主任吴首春贪污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吉水县检察院以贪污罪对吉水县黄桥镇原副镇长曾杰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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