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交通事故后,执法部门是谁也不明确
【案例1】
小孩在幼儿园受伤
【案例3】
【律师解读】
前段时间,军军在学校上晚自习时趁老师不在,偷偷翻墙出去上网玩游戏,直至凌晨,想通过翻墙返校谁知,落地时摔伤了事后军军的家长认为,虽然孩子违反校规有错,但事发在学校,出了这样的事情,校方也有责任为此,家长多次找学校交涉
【律师解读】
实际上,这几年并不仅仅只有幼儿园发生伤害事件,小学、初中甚至大学里,也频频发生学生伤害事件然而,每每遇到校园伤害事故的发生,责任的认定和事故的处理也常变成一笔“糊涂账”,家长和学校之间相互埋怨、扯皮的事情时有发生,甚至还引发了群体事件
高校内学生交通事故增多
【律师解读】
开学了,李女士仍有些不放江南都市报投诉热线心把孩子送进幼儿园,就在今年6月,她的孩子在幼儿园被小朋友咬伤,伤口回到家后才发现,找到幼儿园时对方居然说“孩子已离园回家,伤不一定是在幼儿园发生”两个多月来,李女士一直在和幼儿园交涉
前段时间,在幼儿园上中班的娜娜,被同桌男孩用铅笔意外划伤了左眼事后,同桌男孩的妈妈几次到家中看望,得到了娜娜家长的原谅但是,对于幼儿园应该承担的责任,却使得娜娜家长与幼儿园之间冲突不断
罗久保认为,目前全国高校在维护校园公共安全秩序中面临的最大矛盾和问题,是在工作中缺少可参照的法规依据在校园机动车交通管理上,高校管理和社会执法力量都有缺失,管理和处罚无章可循现在高校内交通管理很多都是参照居民小区的道路管理办法很多大学江南都市报电子报由于建设时间较早,当初的交通规划无法适应现在的需要面对这些新情况,希望能尽快推动校园安全法的立法
去年4月的一天,苗苗在教室里上早自习她的同学江江没听清楚老师布置的任务,便问坐在苗苗前方、与其隔桌的婷婷,或许因读书太吵,婷婷没应声,江江便拍打了一下婷婷婷婷误以为是苗苗拍打她,便顺手一甩,婷婷手中的钢笔尖戳到了苗苗的左眼,苗苗疼痛哭泣,但因为是早读,教室里声音太大,老师在讲台上工作,直到下课都没有发现台下的变故
【律师说法】
【案例4】
南昌律师肖文军认为,婷婷虽然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应当预见其行为的危险性,对自己的行为只要稍加注意,即可避免事故的发生,其或因疏忽而导致苗苗左眼受伤致残,应承担主要责任而江南都市报新闻江江的行为是本次事故发生的起因,亦有一定的责任另外,校方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承担着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本次事故的发生时间是在学生早自习课期间,当课教师对事故的发生自始至终都未发觉,直到早自习下课后苗苗才被送去医院救治,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在课堂管理上存在明显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南昌律师罗久保认为,关于校园内的伤害案件,学校承担责任也不能一概而论,也就是说,不是像很多家长认为的,孩子在学校遭遇人身伤害,一定是学校过错导致的像完全由学生自身引起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伤害,学校或教师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并无不当,在这种情况下学校便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对于这起事故,如让学校承担责任,是有待商榷的在校园江南都市报宜春版意外伤害事故中,像对于学生明知违反学校纪律与规章制度,应当知道会造成危险或可能危及他人,或者经学校纠正拒不改正,执意而为的,学校应免责
学生翻墙外出上网摔伤
那么,究竟该如何认定各方的责任呢?本期说法,记者挑选了几起近期发生在校园内的学生意外伤害案,请来法律人士进行责任解读,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启示文/ 记者叶伟
下课后,婷婷陪着苗苗来到校医务室治疗,因医务室无人,苗苗才被班主任老师送到了医院救治经鉴定,苗苗左眼角膜穿透伤,左眼虹膜裂伤,左眼外伤性瞳孔变性,左眼外伤性白内障,左眼视力下降
【案例2】
记者发现,随着各大高校增建新校区,校园越建越大与此同时,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交通工具在大学校园里也日渐增多,江南都市报上饶新闻车来车往的“象牙塔”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也渐渐浮出水面
南昌律师蔡明认为,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后,由于家长和幼儿园对自身责任认识的不同,很可能引发纠纷实际上,发生在幼儿园内的意外伤害事故主要可以分为“他伤”和“自伤”两种情形,但无论是哪种伤害,都涉及幼儿园责任承担的问题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家长的监护责任转移到了幼儿园,儿童受到人身伤害时,幼儿园自然要承担主要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伤害的,幼儿园、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应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至于幼儿园和伤害他人的儿童的家长,在责任承担比例上如何分配江南都市报发行电话,则需要根据公平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学生被同学戳伤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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