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炒货店,因为用错了一个字,收到了20万元的罚单。原来,这家店铺的包装袋上印的是:“杭州最好吃的糖炒栗子”,招牌上写着:“杭州最优秀炒货店”。就是因为这几个“最”字,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违反了新版《广告法》。炒货店老板觉得自己很冤,这得炒多少栗子才能赚回来?而且他压根就不知道有这样的规定。可执法部门说自己这是依法行政,新的《广告法》规定,不能用“最佳”“最优秀”等等用词,而且20万元已经是处罚下限。这个事很快就引发了热议,我们也一起来看看专家、媒体和网友的看法。
合法合理而非合情才是执法标尺
《光明日报》评论员王丹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街边小店还是上市公司,只要其广告违法就必须要被追究。炒货店违法属实,被判罚合法合理。广告极限用语的处罚由原来的退一赔三变更为罚款二十万起,就是要通过提高违法成本来增加法律的震慑力,最终实现保护消费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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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对于这样的处罚,很多网友都表示了同情。
网友深海哼个孤寂:这个小店,一年营业额才多少啊?罚款20万太多了吧。
还有一位四川网友调侃说,我一直没找到方便面里大块牛肉在哪儿,什么时候罚他们呢?
先警示再处罚或可避免争论
一个合法的处罚,为什么引发了大家的 对此,《华西都市报》评论员王国平也表示赞同说,单纯从法理上讲,20万元罚款确实于法有据。但是,立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市场,前提首先是要普法到位,广告法新法在实施的初始阶段,可以考虑根据具体情况设立警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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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网友也是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网友葛荣:每天在外打拼,回家就睡觉的小商小贩,根本不知道新《广告法》。应该先给那个小商贩警告,警告两次还不撤再罚款。
网友小小木棉花:行政部门应该先发一份限时修改通知,先告知改正,如不改再罚,毕竟是小本生意,都不容易。
20万元罚单是否落地尚待听证会讨论
当然,这事也不是没有商量的余地,20万元的处罚并非最终决定,接下来,杭州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还会依法对此事举行听证会,最终的处罚结果会在听证后确定。我们也会继续予以北京看白癜风最权威的医院治疗白癜风的偏方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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