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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江南·其一》
唐·白居易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摄影:郭凯
《忆江南·其一》是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组词作品。第一首词总写对江南的回忆,作者选择了江花和春水,衬以日出和春天的背景,运用比喻和映衬的手法,生动地描绘出江南春意盎然的大好景象。
此首泛忆江南,兼包苏、杭,写春景。全词五句。一开口即赞颂“江南好!”正因为“好”,才不能不“忆”。“风景旧曾谙”一句,说明那江南风景之“好”不是听人说的,而是当年亲身感受到的、体验过的,因而在自己的审美意识里留下了难忘的记忆。既落实了“好”字,又点明了“忆”字。
接下去,即用两句词写他“旧曾谙”的江南风景:“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日出”“春来”,互文见义。
春来百花盛开,已极红艳;红日普照,更红得耀眼。在这里,因同色相烘染而提高了色彩的明亮度。春江水绿,红艳艳的阳光洒满了江岸,更显得绿波粼粼。在这里,因异色相映衬而加强了色彩的鲜明性。
作者把“花”和“日”联系起来,为的是同色烘染;又把“花”和“江”联系起来,为的是异色相映衬。江花红,江水绿,二者互为背景。于是红者更红,“红胜火”;绿者更绿,“绿如蓝”。
《忆江南·其二》
唐·白居易
江南忆,
最忆是杭州:
山寺月中寻桂子,
郡亭枕上看潮头。
何日更重游?
摄影:节气工坊
《忆江南·其二》描绘杭州之美,通过山寺寻桂和钱塘观潮的画面来验证江南之好,表达了作者对杭州的忆念之情。
此首以“江南忆,最忆是杭州”领起,前三字“江南忆”和第一首词的最后三字“忆江南”勾连,形成词意的连续性。后五字“最忆是杭州”又突出了作者最喜爱的一个江南城市。如果说第一首词像画家从鸟瞰的角度大笔挥洒而成的江南春意图,那么,第二首词便像一幅杭州之秋的画作了。
作者很爱西湖的春天,他在词里偏偏不写杭州之春,这可能是为了避免和第一首词所写的春景重复。他写杭州之秋,一写山寺赏月赏桂,一写高亭之上观钱塘江潮。
两句词就写出两种境界。“山寺月中寻桂子”,山寺有许多传说,有的还蒙上一层神话色彩:传说寺中的桂花树是从月宫中掉下来的。
作者曾在寺中赏月,中秋节桂花飘香,那境界使他终身难忘。山、寺、月影下,寻桂子,写出了幽美的环境,也写了置身其间的词人的活动。然而,词人回忆杭州还有另一种境界使人难忘。
那就是“郡亭枕上看潮头”,钱塘江潮是大自然的奇观,潮头可高达数丈,所以白居易写他躺在他郡衙的亭子里,就能看见那卷云拥雪的潮头了,显得趣意盎然。
“郡亭枕上看潮头”,以幽闲的笔墨带出惊涛骇浪的景色,与上句“山寺月中寻桂子”的静谧而朦胧的美的境界形成鲜明的对照,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白居易是热爱杭州的,所以他在回到北方以后,又产生了“何日更重游”的愿望。
《忆江南·其三》
唐·白居易
江南忆,
其次忆吴宫:
吴酒一杯春竹叶,
吴娃双舞醉芙蓉。
早晚复相逢?
《忆江南·其三》歌咏苏州,选取竹叶春酒和吴娃醉舞,勾勒出苏州的旖旎风情,表达了作者对苏州的忆念与向往。
此首在思想艺术上都不及第一、二首,加上他又写到歌舞生活,因而许多选本都不介绍它。其实它在写法上也并不是全无可取之处的。
前两首词虽然也写到人,但主要还是写景。第三首点到吴宫,但主要却是写人,写苏州的歌舞伎和词人自己。从整体上看,意境的变化使连章体词显得变化多姿,丰富多彩。
“吴酒一杯春竹叶”一句值得品味。一来,竹叶是为了与下句的芙蓉对偶,二来,“春”在这里是形容词,所谓春竹叶并非一定是指竹叶青酒,而是指能带来春意的酒。
白居易在另一诗里就有“瓮头竹叶经春熟”的说法,唐代有不少名酒以春字命名,文人大多爱酒,白居易应该也不例外。
他喝着吴酒,观赏“吴娃双舞醉芙蓉”的舞姿。“娃”即是美女,西施就被称为“娃”,吴王夫差为她建的房子就叫“馆娃宫”。
白居易这样写,就是出于对西施这位绝代佳人的联想。作者不是纵情声色的人,他欣赏的是吴娃的歌舞,希望能重睹演出,因而回到洛阳后说:“早晚复相逢。”
这三首词主旨相同而各具首尾,分别描绘江南的景色美、风物美以及女性之美,相对独立而又互为补充,艺术概括力强,意境奇妙。
《忆江南三首》分写江南春色、杭州秋景和苏州胜事。三首词主旨相同而每首自具首尾,有一定的独立性;而各首之间,又前后照应,脉络贯通,构成有机的整体,显示出作者谋篇布局的高超艺术技巧。
这三首词,从今时忆往日,从洛阳忆苏杭。今、昔、南、北、时间、空间的跨度都很大。每一首的头两句,都抚今追昔,身在洛阳,神驰江南。
每一首的中间两句,都以无限深情,追忆最难忘的江南往事。结句则又回到眼前,希冀那些美好的记忆有一天能够变成活生生的现实。
因此,整组词不过寥寥数十字,却从许多层次上吸引读者进入角色,想象主人公今昔南北所经历的各种情境,体验主人公今昔南北所展现的各种精神活动,从而获得寻味无穷的审美享受。
白居易,唐代诗人。字乐天,号香山居士。生于河南新郑,其先太原(今属山西)人,后迁下邽(今陕西渭南东北)。
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
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在文学上,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
其诗语言通俗,人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