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曾波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昨日上午,审判长经过近40分钟的宣读,眉山迄今最大家族式贩毒案在眉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这个16人的家族式贩毒团伙,其中3人被判死刑(1人死刑两人死刑缓期两年履行),2人被判无期徒刑,1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庭审现场,审判长刚宣读完判决书,被告人的部份家属情绪激动,有人晕倒,有人乃至当庭与法院工作人员产生推搡。
2013年1月28日、29日,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连续两天开庭审理此案,由于案情复杂、涉案人数众多,案件一度补充侦察,延期审理。经过5个月的审理,各被告人的犯法事实终究明晰。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人介绍,由于案件社会影响极大,眉山中院专门选定626国际禁毒日当天宣判,并作为法院开放日活动,约请了部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参加。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曾波、孙文兵、曾洪伟、刘玉红、胡勇超、张福军等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胡勇超、刘海丰白癜风的症状及治疗还犯绑架罪。除被告人曾波被判处死刑立即履行外,被告人孙文兵、曾洪伟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履行;被告人刘玉红、张福军被判处无期徒刑;胡勇超、刘海丰早期白癜风治疗方法等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十年至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